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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贪”

世纪风
2000-04-10 来源:光明日报 陈明福 我有话说

写文章就怕用字出错,所以总把许慎的《说文解字》放在案头。当翻到“贪,物欲也”时,不禁顿生疑惑。物欲谁都有,怎能一言以蔽之曰“贪”?《现代汉语词典》和《汉语大词典》解释为“求无满足”、“片面追求”就比较确切了。

汉字有褒义、贬义和中性字之别。“福”、“寿”就是褒义字。报载,春节期间,全国各地,“福”字使用率最高,家家户户都贴“福”,盼“福”。与其相反,我发现“贪”字是个与祸为邻的贬义字,与其组合的诸如“贪财”、“贪官”、“贪贿”、“贪婪”、“贪恋”、“贪色”、“贪赃”、“贪嘴”等等无一不是贬义。《吕氏春秋·慎大》:“桀为无道,暴戾顽贪。”高诱注:“求无厌足为贪。”宋·陆游《对食诗》:“人苦不知足,贪欲浩无穷。”这些言简意赅的句子揭示了“贪”的本质,即贪得无厌,贪欲难填。前不久被判处极刑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就是一个鲸口大贪,不到4年时间,受贿部分总计545.55万元之巨,有的一次就达40万元人民币。法庭在调查他收受一个饲料公司老总向他行贿4.5万元的事实时,他甚至用了很鄙视的语气说:“那点小钱我根本没有记它。”好一个贪官的大气魄!真可谓“人心不足蛇吞象”也。古往今来的无数事实表明,不论是“中朝大官”,还是平民百姓,都万万不可与“贪”沾边,否则贻害无穷。

既然贪婪是一切罪恶的源泉,那么,为什么仍有许多人如苍蝇嗜血、飞蛾扑火呢?原来,贪者都为了尽情享乐、永远享福。殊不知,客观规律往往使他们走向反面,贪者总是落得既无乐,又无福。像胡长清这样省级“高官”,本来不仅无冻馁之虞,而且早有锦衣美食,宽敞住房,配备专车,生活水准大大超过了人民群众,平安快活、坦然洒脱的日子不过,却要拼命敛财聚物,把一个个“定时炸弹”搬到家里,使自己成为惊弓之鸟,游釜之鱼。明代的王文濡曾经描绘过这种人的生活状态:“贪根种心,唯利唯金,蛊惑思虑,消铄精明,如醉如梦,虽生弗生,痴愚世移,骄奢祸程。”这样的生活,聚敛财物再多,也无乐趣可言。

一些手握重权、身居要职的贪婪“民贼”,往往有一种侥幸心理,总是过于自信自己手腕巧妙,“伸手”无妨,即便被“捉”了,按古例“刑不上大夫”,也会从轻发落。胡长清犯了弥天大罪,却说:“准备把牢底坐穿”。可是他们完全打错了算盘。需知腐败的蔓延不仅会破坏公平、公正的社会原则和社会道德,而且会断送改革大业,断送华夏儿女的强国之梦。江泽民总书记在今年一月份召开的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郑重地指出,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的人,必须用重典,不论是谁,不论职务多高,该受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该重判的就重判,决不手软。这充分反映了我党最高决策层反腐败的决心。贪者希望得到一切,结果往往丧失一切。在有诸多诱惑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我们更应以先哲之言为警钟:牢记“祸莫大于贪”,自觉以“不贪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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